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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0: 促进次区域、区域和区域间合作

通过先前的两个亚洲及太平洋十年积累的经验突显了在次区域、区域和区域间各个级别开展合作对于促进相互支持、包括交流所汲取的经验教训、良好做法和创新解决方法所具有的价值。在2011年12月1日第四次援助成效问题高级别论坛上(大韩民国釜山)通过的《釜山促进有效发展合作伙伴关系》[4] 确认关于残疾问题的国际承诺对于为有效地发展合作奠定基础的重要性。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可在推动采取创新做法实现各项仁川目标及其具体目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亚太区域目前仍然面临着一些长期挑战。在冲突后地区,地雷以及战争残余物问题等方面的挑战继续使残疾情况进一步恶化并破坏民众的生计。本十年为开展涉及多部门层面的国际合作以应对这些挑战并支持有效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机会。

具体目标10.A
向由亚太经社会管理的亚太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提供捐助,以及为推动执行《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相关举措和方案做出贡献

具体目标10.B
亚太区域相关发展合作机构加强其政策和方案的残疾包容程度

具体目标10.C
各相关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就残疾问题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工作加强区域间经验和良好做法的交流

 

跟踪进度的指标

核心指标

10.1 各国政府及其他捐助方向亚太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提供年度自愿捐款,用以支持执行《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及《仁川战略》

10.2 每年向亚太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捐款、以支持《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的执行工作》和《仁川战略》执行工作的捐助方数目

10.3 各国政府及其他捐助方为执行《2013–2022年亚洲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举措或方案提供年度自愿捐款的情况

10.4 制定了明确支持执行《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相关区域合作方案(包括南南合作方案)的联合国实体数目

10.5 制定了支持执行《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相关方案(包括南南合作方案)的次区域政府间机构数目

10.6 区域和次区域项目(包括南南合作项目)的数目,其中包括残疾人组织或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为支持《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及《仁川战略》的执行工作而参与的项目数目

10.7 拥有在亚洲及太平洋运作的授权、政策和行动计划以及从事融合残疾人发展、支持批准和执行《公约》以及对相关后续行动进行审查的经验丰富的联络点的发展合作机构数目

10.8 联合国五个区域委员会为支持《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工作而开展的联合活动数目

10.9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接受过由亚太经社会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的残疾问题统计工作培训的统计师数目,特别是接受过关于依照《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统计培训的人员数目

10.10 根据联合国发展集团关于联合国在国家层面方案制订中纳入残疾人权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及包容残疾人的发展的联合国国家或区域一级发展援助框架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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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见:www.aideffectiveness.org/busanhlf4/images/stories/hlf4/OUTCOME_ DOCUMENT_-_FINAL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