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heon Strategy Banner

有效开展执行工作的方式:国家、次区域和区域各级

本节内容确定了能够共同促进和支持执行工作的方法。尤其是,通过采用这些方式建立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加强多级别的合作,以便通过在本十年期间执行《仁川战略》,推动在实现残疾人权利方面取得进展。

1. 国家一级

《仁川战略》执行工作的核心正是那些负责处理残疾事务的国家协调机制及其极为重要的国家以下各级的关联机构。

许多此种机制都是在过去的两个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期间设立的。因此,它们将对在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协调和促进《仁川战略》的执行担负起首要责任。

在国家协调机制的主持下,国家统计部门将充当相关指标建立基线数据和追踪执行《仁川战略》所取得的进展情况的协调单位的角色。

负责处理残疾事务的国家协调机制开展的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个方面:

a 调动多部门的部委、各级部门和政府机构、民间社团(包括残疾人组织和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及其家人辅助团体)、相关研究机构、以及私营部门,携手促进多部门在全国范围参与《仁川战略》的执行工作;

b 制订、监测和报告旨在实现《仁川战略》的目标及其具体目标的相关国家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c 把《仁川战略》翻译成本国文字,并确保以无障碍形式用本国文字版本提供,以便向各部门并在所有的行政级别进行广泛传播;

d 开展旨在促进对残疾人的正面认识的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的运动,例如“切实享有权利运动”等,以便在本十年期间提高对残疾问题的认识;

e 促进和支持对残疾人状况开展研究,以此作为决策基础。

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应根据需要支持国家协调机制的振兴及其职能的履行,尤其应关注旨在促进执行工作的宣导、协作和合作,包括在国家以下各级采取的行动。

 

2. 次区域一级

次区域一级的政府间实体,诸如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合作组织、太平洋岛屿论坛、上海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其各自的授权范围内通过积极促进包容残疾的政策和方案,为加快执行《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做出贡献。

亚太经社会秘书处应在其促进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的工作中,与相关次区域政府间机构结成伙伴关系,支持次区域和次区域间的合作。在采取这些行动时,秘书处应在其区域机构 [5] 的支持下,推动其北亚和中亚次区域办事处、东亚和东北亚次区域办事处、太平洋次区域办事处、南亚和西南亚次区域办事处的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实现包容残疾的发展。

 

3. 区域一级

亚太经社会成员和准成员应在社会发展委员会或相当的机构的例行届会中讨论执行《部长级宣言》及《仁川战略》的进程、所遇到的挑战、以及相关的良好做法。同时亦应鼓励各民间社团组织的代表出席这些会议。

应设立2013–2022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区域工作组。这一工作组应在整个十年期间支持全面和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应把其职能重点放在就《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区域执行工作,同时酌情向成员和准成员提供咨询意见和支持。工作组的职权范围草案见本文件的附件。

亚太经社会秘书处应为《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执行做出贡献,为此应发挥其区域召集和制订规范的作用、开展相关分析工作、向各相关政府提供技术支持。秘书处尤应与各有关联合国实体开展合作,携手采取以下各项行动:

a 支持各相关政府酌情使其立法与《残疾人权利公约》协调一致,并大力推进“切实享有权利”运动;

b 推动在各成员和准成员之间就促进包容残疾人的发展以及保护和维护残疾人权利问题相互交流相关国家经验和良好做法,包括在国家立法或行政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经验,以推动和支持《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工作;

c 追踪所取得的进展,并支持在本十年期间改善残疾统计工作;

d 支持各相关成员和准成员开展能力建设,以促进实现包容残疾人的发展;

e 促进各民间社团组织、特别是残疾人组织和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的参与,并为各相关利益攸关方开展协商提供一个区域平台。

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发展中心是作为第一个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的遗产而设立的,其目的是增强对残疾人及代表残疾人的组织的赋权和建设一个无障碍的包容性社会。谨此要求这一中心继续开展残疾人的能力建设和多部门协作,并特别关注鼓励私营部门参与融合残疾的企业行为,推动对残疾人友好的产品、服务、就业机会和企业家精神的培养。

邀请拟由大韩民国发起、并设于该国的切实享有权利基金为成功执行《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部长级宣言》及《仁川战略》提供支持。

鼓励各民间社会团体、特别是残疾人组织和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在本十年期间参与《部长级宣言》和《仁川战略》的执行工作,并促进持续不断地对残疾人的各种理想和需求作出回应。

 

------------
5 亚洲及太平洋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发展培训中心(亚太信通技术培训中心)(设于大韩民国仁川)、亚洲及太平洋技术转让中心(亚太技转中心)(设于印度新德里)、亚洲及太平洋统计研究所(亚太统计所)(设于东京)、可持续农业促进减贫中心(减贫中心)(设于印度尼西亚茂物)、亚洲及太平洋农业工程和机械中心(亚太农工机械中心)(设于北京)。